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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本縣「112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團體實施計畫」乙份,請相關單位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
  • 發佈時間:112-07-07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07-07
  • 發佈單位:新竹縣政府教育局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3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12405686D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說明如下:

(一)受理時間:自即日起自112年8月31日(星期四)止(郵戳為憑)。

(二)申請對象:本縣所屬機關、機構、學校、法人及團體。

(三)推薦標準: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,連續2年(含)以上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(構)、學校、法人及團體,並活動符合相關具體事蹟之一者。

三、有意願申請之單位,請將自評表及相關證明文件1式2份以掛號寄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(302937竹北光明郵局第234號信箱)。

四、本案由本中心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,獲獎結果將另行公告於中心網站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表揚,敬請相關單位轉知所轄機關及團體。